普通法vs大陆法(普通法和大陆法区别)
1 民法法系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发展起来的,包括欧洲大陆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,也称为大陆法系或成文法系2 普通法法系源自英国中世纪的普通法,涉及英美等国家和地区,强调法官通过先例来办案,并广泛吸收多种法律原则和思想3 两大法系在立法权归属和法源上有明显差异民法法系认为;1 西方社会中存在两大法系,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2 大陆法系,亦称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,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该法系起源于欧洲大陆,并扩展至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国家罗马法主要以民法为核心,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代表,其余使用者包括日本泰国土耳其等。